馒头事件与话语权
大家对“馒头事件”可能并不陌生,请大家想一想,在“馒头事件”之前,在座的有谁听说过胡戈?像他这样一个在业界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,假如不借助互联网的力量,又怎能把一个大名鼎鼎的导演搞得如此不爽?
不管胡戈最初创作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》是不是为了出名,但现在,我们很难说,是胡戈沾了陈大导演的光,还是陈导沾了胡名人的光。这一事件的更大意义在于,随着网络传播力的增强,我们终于迎来了“话语权革命”的风暴。
与此类似,刀郎、庞龙、香香等网络歌手正是通过网络的免费传播,打破了此前娱乐公司对市场的垄断,跨过了“花费巨额的宣传费”的门槛;同时,音乐好听与否,也不像以前需要通过专家的评判来影响大众的取舍,而是网友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做出决定。
话语权的概念界定
互联网的话语权是一个很大的话题,在网上搜索“互联网话语权”,百度有34.8万,google有51.1万个条目,并且每天都在增加。
但是,到底什么是话语权呢?“权”这个字在法律意义上有“权利”(right)和“权力”(power)两种不同的含义,相应地互联网时代的话语权也有话语权利和话语权力两层涵义。
话语权利是指人们在互联网平台上行使的言论、出版、参政、议政等权利,宪法赋予公民言论和出版的自由,言论和出版的权利其实就是话语权利。
话语权力则是指在互联网时代政府或企业、组织对互联网技术、发展方向的控制力,即谁能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,谁能控制资源。这是广义上的话语权。
人人都可以写博客
互联网的出现,打破了国家和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,跨越了地域、时间、文化、政治等因素的障碍,整个世界成为一个整体的信息交流系统。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的横空出世,是对传统话语权分配模式的颠覆性革命,特别是随着Web2.0的出现,网络更加以个人为中心,更加平民化、多元化、个性化。
胡戈能在舆论上压倒陈凯歌就体现了互联网文化中的平民化特征。现在很多“名人”都写起了博客,像徐静蕾、潘石屹,但名人博客也还是平民化的,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,名人走下了神坛,成了网民中的一份子,距离没有了,大家平等了。
《钱江晚报》前段时间专门讨论过杭州中小学生流行写博客的话题。博客走进校园,而且是中小学校,内容不会深奥到哪里去,我看到有一篇就是写“爸爸抽烟不好”的,虽然是小朋友写的,但照样有人看。这是因为互联网文化的消费是分众的、多元的,在互联网上,既有阳春白雪,也有下里巴人,每一个个体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文化产品,文化的包容性大大增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