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华:文学给我们带来了什么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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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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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心思想】
阅读和写作一样,有助于人生的完整。现实生活有很多限制,人的一生中有大部分情感很难表达。而这些情感在虚构的世界里就可以尽情表达,写作可以表达,阅读也可以表达。人们往往伴随作品中某一人物的痛苦而痛苦,快乐而快乐,情感随之得到释放。在虚构的世界里,你可以伴随角色的痛苦发泄自己,有利人生理和心理的健康。
【课堂速写】
痛苦有很多种独特的表达
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会有各种各样的经历,比如痛苦。每一个作家都会以非常独特又符合人物处境的方式,表达他们对痛苦的理解。
法国作家蒙田写过这样一个故事:德法战争中,一位法国将军,在战场伤亡惨重的情况下,派遣自己唯一的儿子上战场,结果前线传来消息,儿子战死了。小说中写到当将军听到这个消息时似乎无动于衷,仿佛这个人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。当将军再次把自己身边的仆人派到战场上去,又传来仆人也战死的消息时,他立刻倒地而亡。其实对将军来说,儿子的死对他来说已经到达了所能承受的极限,佣人的死不过轻轻一点,可这一点足以让他毙命。这个故事就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什么是“痛苦”。
莎士比亚也写过一个故事:一个国王冤枉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大臣,把他发配到一个岛上,多年后才发现自己弄错了,赶忙派人去赦免。使者到了岛上,发现大臣已经瞎了,对他念国王的诏书时,大臣悲愤地说:哪怕上面的每个字都是一个太阳,我也看不见了!这个大臣对痛苦已经茫然和超然,对什么都无所谓了。莎士比亚的台词写得非常好,这种对痛苦的表达非常符合人物的处境。
对孩子痛苦的表达,也有别样方式,狄更斯在《大卫·科波菲尔》里就用了一种非常天真的方式。大卫·科波菲尔想去找他的姨妈,世界上唯一个亲人。一路上他历经苦难,把所有的破衣服都拿去换钱。当他拿着最后一件破烂衣服走到当铺,喊了一个很高的价格时,当铺的伙计礼貌地对他说:孩子,我要是接收这件衣服,就把家人都害了。大卫·科波菲尔,这个不到10岁的孩子是这样回答的:为了救我这条命,你就害一次你全家吧。这真是一种孩子特有的天真,他在面对痛苦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是痛苦,他要继续寻找他的姨妈。
这样的例子很多,每个作家都会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表达相似的情感。
仇恨和宽恕只是一步之遥
很多文学作品都描写到爱、仇恨、宽恕等非常重要的主题。
也是在蒙田的小说里,有一个故事是在《殊途同归》的文章中写到的:中世纪结束后日耳曼帝国兴起,带来了欧洲的极权主义。蒙田所写的这个故事就发生在那个时候,他认为故事是真实的。或者起码是蒙田那个时代的一个真实传闻。当时日尔曼皇帝康拉德三世派重兵包围了他的仇敌巴伐利亚公爵,也就是现在德国的巴伐利亚州。当时贵族之间的战争很像我国春秋时期,是为荣誉、尊严而战,并不是因为贪恋土地。所以康拉德下令,州中的妇女和孩子全部可以离开,而且妇女可以带走一件随身物品;但州中的男子一个也不可以离开。无论巴伐利亚公爵派过来的谈判使者提出多么屈辱的投降条件,康拉德皇帝都一口回绝:他一定要致巴伐利亚公爵于死地。城里留下的所有男性,包括巴伐利亚公爵最后将全部被处死。最后巴伐利亚公爵接受了这个条件。
结果当城门打开时,康拉德皇帝目瞪口呆:所有的妇女都背负着她们的丈夫出来了,包括巴伐利亚公爵的太太。妇女们说这就是她们最想带走的随身用品。康拉德皇帝感动得热泪盈眶,说巴伐利亚的妇女们太伟大了。于是最后率领大军回去了。这个故事最令人感动的地方,那颗跳动的“心脏”,就是一大群妇女们背着丈夫出城时的情景。可以想象当时的情形是多么的震撼人心!
所以在很多文学作品中,仇恨和宽恕往往只在咫尺之间,一步之遥,只是看我们如何去理解。
刚刚讲的是从仇恨到宽恕的故事,再讲讲从宽恕到仇恨的。《圣经》里有个庄园主和仆人的故事。主人想去远游,就把家业都委托给他一个最信赖的仆人,然后带着全家人出游了。几年后想要回来,就派仆人先回去告诉那个看家的忠仆,主人要回来了。可是忠仆却把传信人杀了。主人不相信忠仆会背叛,觉得一定是仆人不会说话,误会了,于是又派仆人去,还是被杀。最后派了最疼爱的小儿子去,还是被杀。这时主人醒悟了,他带很多人回去把那个仆人杀掉了。愤怒使他变得非常有力量。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懂得对别人的宽恕感恩,不要以为一个宽容的人就是一个软弱的人。
轻描淡写也可以切中要害
鲁迅的小说,是我曾经并不喜欢而现在为之叹服的文章。小时候的我,虽然经常流畅地背着他的诗歌、杂文,可并不喜欢,嫌它们太沉闷。我甚至认为他是一个被时代夸大的人物,因为他被戴上了太多的头衔:文学家、思想家……一直到后来,我已经写了很多年的书。有一位导演想改编鲁迅的小说并拍摄成影片,邀请我做策划。我欣然应允,并由此第一次去买了鲁迅的书:一本精装的《鲁迅小说集》。读了第一篇《狂人日记》,我吓了一跳;等读完《孔乙己》,我告诉导演,你不配改变鲁迅的小说,我也不配做这个策划。因为他及他的小说,应该被所有人所尊敬。于是在30多岁以后我才与鲁迅的小说亲近,我才发现,那个小时候熟悉而不能理解的人物,变得熟悉而伟大。
鲁迅的文字非常出色,同样写傻子,有的人写了几万字,语言颠三倒四,我们觉得那个人都不傻,可鲁迅只写了一句话,人就傻了。他在《狂人日记》里用第一人称写道,狂人觉得大家都准备害他,不然“何以赵家的狗,会多看我两眼呢?”语言很流畅,不颠三倒四,可是这就不是正常人的思维。这就是好的文字。一句话让人变成疯子。
当语言该重时,反而轻了。举重若轻,这是鲁迅惯有的写作风格。类似的例子,中外文艺作品中有很多。
莎士比亚的作品中常常有过场人物用以活跃舞台气氛,其中也有描写“傻子”的片段。有一个傻子牵着一条狗出场,对着狗说:“你怎么能随便在饭馆里撒尿,为了救你,我只能说是我撒的,你看我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。”
伟大的作家在表达某个观点时,几句话就切中要害,好像在射击的时候,一枪就射中了对方的心脏。
博尔赫斯向我们揭示了语言里最为敏感的是什么。就像他在一篇小说里写到某个人从世上消失时,用了这样的比喻:“仿佛水消失在水中。”他让我们知道,比喻并不一定需要另外事物的帮助,水自己就可以比喻自己。他把本体和喻体,还有比喻词之间原本清晰可见的界线抹去了。敏锐的语言充满了洞察力。
同样在博尔赫斯的《永生》中,写到最后行刑队要把人枪毙时,用了一个非常美妙的词——行刑队用四倍的子弹将他打倒。博尔赫斯没说开了几枪,也没有交代四倍的基数是多少,让人浮想联翩,给读者留下了充分的想象空间。表现的也是生活中一种洞察力。
但丁在诗句里写道:箭中了目标,离了弦。他将因果关系换了一个位置,先写箭中了目标,后写箭离了弦,让我们一下子读到了语言中的速度。仔细一想,这样的速度也是我们经常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,问题是现实的逻辑常常制止我们的感受能力,但丁打破了原有的逻辑关系后,让我们感到有时候文学中的现实会比生活中的现实更加真实。
来源:
杭州网-杭州日报
作者:
王夏斐 李忠
编辑:
尉洁婷